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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律师协会《关于广东省律师行业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3     阅读:6,039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广东省律师行业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18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和总结,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报道、照片、视频等)于20211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东莞市律师行业宣传联络群报我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陈惠贞,联系电话:28826385,传真:22508201E—MAIL:xx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