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江西、东莞三地联动 开展婚姻家事法律业务研讨活动

日期:2025-12-19     阅读:4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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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跨区域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交流,20251212日,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江西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在东莞联合开展婚姻家事法律业务研讨活动,共同探讨家事业务发展新路径。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晓宇,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孙雷、秘书长王莎,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覃金金;江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小萍,副主任熊洪盛、罗玉玲;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副主任杨晓科、公证员刘颖玲;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旭东副会长姬监事谭福龙,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邓云龙、副主任钟沛桦、梁晓馨、李丽云等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李丽云副主任致开场辞,对三地同仁的远道而来表示热烈欢迎,强调本次跨区域研讨是整合优质法律资源、提升家事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期待通过深度交流凝聚行业共识,共同应对实践挑战。会前,三地律协代表还就各自工作情况展开专项交流,为本次合作研讨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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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雷主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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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洪盛副主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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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云龙主任分享)

在经验分享环节,三地律协家事委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特色工作与创新实践。内蒙古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孙雷分享了委员建设、业务拓展公益普法等方面的经验,重点阐述了区域化法律服务模式的构建思路江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熊洪盛介绍了参与地方立法、编写普法读物、开展基层巡回讲座等公益举措,展示了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疑难案件办理方面的特色成果。东莞律协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邓云龙全面梳理了委员会组织架构与工作重点,分享了在家事调解、专委会建设以及遗嘱信托新兴业务探索方面的创新做法

专题研讨环节,五位嘉宾围绕当前家事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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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莎秘书长作主题分享)

王莎秘书长以“老年人离婚率激增对家事律师的启示”为题,通过数据分析指出老年离婚案件中情感疏远、子女干预等核心矛盾,提出“非诉修复+诉讼支撑”双轨模式,倡导灵活运用适老型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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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萍主任作主题分享)

王小萍主任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理论与实践”,系统解读了司法解释二中离婚协议撤销、同居财产分割、股权处理等实务难点,强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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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馨副主任作主题分享)

梁晓馨副主任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问题与实务应对”为题,结合代孕、冷冻胚胎归属案例,剖析亲子关系认定中的法律冲突,建议律师严守执业底线通过风险告知书等方式防范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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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玲公证员作主题分享)

刘颖玲公证员分享了“遗嘱信托实例与思考”,结合林某遗嘱信托案,提出“公证+律师”协同服务模式,探索以继承权公证书解决财产管理权衔接问题,为财富传承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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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景生秘书长作主题分享)

谢景生秘书长“瑕疵公证遗嘱的救济”展开分析,通过继承纠纷案例梳理申请公证机构复查、诉讼等救济途径,提律师应重视公证程序合规性审查。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辅助生殖法律规制、遗嘱信托实务操作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结合典型案例与执业经验积极交流,现场气氛活跃,观点碰撞不断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效促进了三地优质经验共享与专业智慧碰撞。未来,三地律协将持续深化合作,携手探索更多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模式,共同提升新时代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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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