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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日期:2014-03-19     阅读:973次

各党支部:

根据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按照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市律师协会成立督导组(分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的主要职责

为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督导组有6项主要职责:

一是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二是参加所督导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是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工作建议。

四是参与所督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六是及时向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相关要求

一是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

二是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定点的督导组联系,做好联络工作。

三是开展活动要及时与督导组联系。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送至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向督导组反映情况,督导组将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同时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一组联系人:刘莉玲,联系电话:22459905

E—MAIL451926949@qq.com

第二组联系人:莫瑞仙,联系电话:22492342

E—MAIL493021749@qq.com

附件:东莞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名单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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