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会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2020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律协〔2020〕4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需要参加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且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的专职律师,具体名单会分别发给各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间
请以上党员律师于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以便按照《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评定考核等次。
三、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一)省内转入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操作
因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党员可自行联系原党组织上级党委,在原党组织交齐党费,并告知其转入接收党委名称(即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原党组织上级党委在“广东省党务系统”操作转出手续即可;如不能在系统操作的,可由转出党委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并将介绍信交到党委办公室。
介绍信抬头: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去处: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如需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函的,可联系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或直接在党委微信公众号“东莞党员律师之家”的“微信办事”栏中直接申请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函。
(二)省外转入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操作
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需到原党组织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党员档案交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填写相关党员信息后(详见附件3、4),将表格发至党委办指定邮箱,即完成转入程序。
(三)注意事项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最新要求,凡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党员,都需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拿到党委办公室进行检查,同时,需将《关于接收XXX同志党组织关系的请示》(详见附件1、2)签名盖章后一并拿到党委办公室,检查无误后方可接收关系。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政治面貌录入有误的。经咨询市司法局律管科得知,这种情况需要律师本人到律管科复查申请执业时所提交的原始资料。如果确实是身份信息录入系统时出现失误,则由律管科负责修改。
(二)失联党员。指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的党员。党员主动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申请恢复党籍,恢复党籍申请获得批准后,即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口袋党员。指组织关系已转出(即拿到介绍信),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党员主动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要求重新开具介绍信补转组织关系。
东莞市委组织部一再强调,“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严格按照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规定办理,对于介绍信过期、党员档案不齐全的,概不予以接收。
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关于将XXX同志编入XX支部的请示(已成立律师所党支部必填)
2.关于接收XXX同志党组织关系的请示(未成立律师所党支部必填)
3.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省外转入必填)
4.党员信息采集表(省外转入必填)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5月9日
《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部分内容摘录
第七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情况;
(二)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三)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接转的情况;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五)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七)受到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八)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九)律师协会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四)变更执业机构的党员律师,未能及时同步接转党组织关系,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经提醒后能够改正的。
第十一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变更执业机构的党员律师,拒绝同步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或隐瞒党员身份的;
(六)党员律师违反党纪受到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