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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律师参与2015年度信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1-28 阅读:9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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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处理涉法信访和参政议政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我市律师正面的良好形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继续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推荐两名律师参与2015年度信访接待工作,被推荐律师必须在东莞执业满五年以上和没有被纪律处分记录,律师所中有符合条件的党员律师可优先推荐。
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律师名单经律协审核后,稍后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律师将给予一定的补助。请各单位将推荐表于
12
月5
日前用
Word
文档格式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
。
联 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
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
—MAIL:
451926949@qq.com
附件:推荐律师参与
2015
年度信访接待工作登记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关于推荐律师参与2015年度信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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