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专业 法律硕士(专业代码4101)
二、招生人数 自定(200人)
二、 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
1、预报名:
报名费100元,免费辅导班、免费法律、英语辅导资料。
2、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广东省学位办报名网址:http://xwb.gdhed.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
南开大学东莞市教学点组织到深圳大学的现场报名及考试。
4、准考证下载:
网址:http://xwb.gdhed.edu.cn下载准考证,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
5、资格审查(南开大学东莞市教学点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需提供:(1)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考试时间:
(1)全国联考2门:专业综合(刑法、民法、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满分300分 ;英语满分100分。
(2)政治理论: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满分100分。(地点:南开大学东莞市教学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费80元。)
五、录取及学费
1、录取:由南开大学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线,择优录取。
2、学费:学费36000元(已含论文答辩费)。学费可按三学年交纳,每学年交12000元,南开大学财务处收取、开据发票。
六、学制及学位授予
1、学制3年。原则上每月有一个周末集中面授上课。
2、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东莞市教学点 地 址:东莞市莞城田心路1号
联系电话:22212580 22231477
联 系 人:
`南开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