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实务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2011-03-08     阅读:888次

各有关单位:

当前,各种新型法律关系使得社会经济生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为我国民事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从立法现状、司法实践、理论发展以及制度建设等层面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及检察监督问题司法领域的热点前沿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交流,以帮助实践工作者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和办案效率。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10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实务高级研讨会”。希望有关单位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民事审判与调解

2.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3.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与特别程序

4.民事审判案件事实证明难题

5.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

6.合同案件审理疑难问题

7.担保物权疑难问题

8.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务

9.民生案件审理与检察若干问题

二、北京研讨会专家简介及研讨方式

1.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2.张卫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3.汤唯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

4.宋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北京研讨会以上述专家讲授为主,并结合实务,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问题讨论、专家答疑等形式,对当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难题进行针对性的探讨与交流。

海口研讨会专家待定。

三、参加对象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长及民事审判庭、研究室负责人;各级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及民事行政检察处(科)负责人;各法学院校及相关研究机构人员;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北京 122日—125日 (报名截止日期:115日)

第二期  海口 125日—128日 (报名截止日期:118日)

 (注: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费 用

会务费:1200/人(含资料费),研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式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2050   62227510    联系人:祝孔玲

传真报名:010-62227510   62222050

     zhuchunyu@163.com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      编:100034

电 话:010-66132315     联系人:赵老师

七、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回执)并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回执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法院、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本次会议由北京中培伟业文化交流中心协办。

 

八、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为维护社会诚信,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32315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中国法学会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09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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