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律师自执业之始即建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并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省司法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市律师协会将于7月2日举办一期新执业律师执业纪律培训暨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执业律师执业纪律培训
(一)报到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8:55;
(二)培训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0:50;
(三)地点:东莞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
(四)主题:执业纪律与执业风险;
(五)主讲人:陈建国,律师,东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
(六)参加人员:2015年12月23日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必须参加此专题培训;欢迎我市广大律师,尤其青年律师参加此专题培训。
二、关于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
(一)宣誓仪式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11:00—11:30;
(二)地点:东莞市司法局一楼大堂。
(三)参加人员:2015年12月23日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四)宣誓活动要求:
1、届时,宣誓人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指定位置就座参加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请移步市司法局一楼大堂参加宣誓活动。
2、宣誓人着装要求:所有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应当仪容整洁,统一穿着律师袍,白衬衣,黑色西裤,佩戴领带、大徽章。暂未购买律师袍者,请向其他律师借用,所在律师事务所应予以配合和协助。
3、宣誓人读完誓词后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宣誓仪式结束后,请宣誓人把已签署姓名、日期的誓词其中一份交市律协工作人员存档,另一份由宣誓律师本人收执。
律师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其他事项要求
1、请各律师所于6月29日前将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
2、此次宣誓活动将作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考核的内容之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紧急情况,请书面向市律协秘书处请假,并将安排参加下期律师宣誓仪式)。
3、报到时,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本次讲座计3个现场培训课时。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由于活动参与人员较多,停车位有限,建议各单位安排律师集中乘车前往。
联 系 人:袁淑仪(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515240956@qq.com
附件:1.2015年12月23日后取得执业证律师名单
2.未参加2012-2015年度宣誓的律师名单
3.参加新执业律师执业纪律培训暨宣誓活动回执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