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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提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28     阅读:6,438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

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即将于202439日召开。为有效体现民主和监督,根据《东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本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提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基本要求

1.1名代表领衔、9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可以提出提案。

2.提案应当围绕上级有关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心和大局、法治东莞建设、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律师业务和管理工作和市律师协会的建设,以及全市律师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等内容。

3.提案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写明案由、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

4.提案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提案表(见附件),做到书写规范、一事一案。

二、提案提交时间、方式

自即日起至第八届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前,可以提交提案。

代表大会召开前,可将提案以邮寄方式或直接送交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F311楼)。

秘书处联系人:罗洁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hyb@dgla.org.cn

 

附件:1.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办法

2.东莞市律师代表提案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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