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市法官协会举行工作交流会

日期:2013-09-12     阅读:1,049次




     8 30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率队一行9人到市法官协会交流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法官协会副会长陈树良等领导热情接待我会到访一行,并举行座谈。座谈会上,陈树良副院长向我会人员介绍了法院的工作情况,提出法官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会叶乃锋执行会长、骆世明副会长、吴健林理事、崔芸庆理事、市政协委员魏龙律师等从律师的角度对法院及法官的工作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就律师进入法院安检问题、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建立法律共同体等问题作了详细交流和探讨。座谈期间,叶乃锋执行会长与陈树良副院长分别代表市律师协会与市法官协会签订《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备忘录》,坚持合法、独立、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原则,加强司法业务研讨交流,资源和信息共享。双方都强烈表示以此为锲机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共促进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