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联合举行“推进党委政府普遍设立律师法律顾问座谈会”

日期:2017-07-31     阅读:1,583次

为探讨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工作的有机结合点,2017年7月11日,我会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在广东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推进党委政府普遍设立律师法律顾问座谈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蔡国民,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张文丽,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魏龙、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骆涛以及两个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参加了座谈会。骆涛主持座谈。
座谈会上,首先由我市众达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罗成伟律师就他们所服务的东莞市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经验进行了分享。王晓东律师介绍他们律师事务所服务的行政机关日常法律服务需求较多,于是采取在行政机关驻点的方式进行日常法律服务。罗成伟律师则介绍其采用专业团队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开拓所服务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市场,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随后,由魏龙主任组织参会律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省党代会相关的文件。与会律师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党委政府普遍设立律师顾问制度、开拓律师服务市场、让律师公平公正地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议题展开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最后,蔡国民副会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东莞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正在有效地推进,尚处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培育期,东莞律师已经在先行先试,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相信随着政府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施,律师的作用会进一步凸现。希望广大律师及时研究法律服务方案,创新法律服务产品,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东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机关,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动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蔡国民副会长发言)

(魏龙主任组织学习相关文件)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