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入选 《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日期:2019-04-02     阅读:6,581次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出新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并公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全省共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357名,其中一级管理人20名、二级管理人88名、三级管理人179名、个人管理人70名。

我市律师充分发挥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专业作用,积极参与破产案件管理人评选工作,共有17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其中一级管理人1名、二级管理人6名、三级管理人10名、个人管理人5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管理人(1名)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二、二级管理人(6名)

    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

    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

    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三、三级管理人(10名)

广东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

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

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

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四、个人管理人(5名)

刘开坛(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马立云〔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刘秀英〔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张允(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

    戴勇(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