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17年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07-24     阅读:4,572次

各司法分局、各律师事务所:
自2014年9月以来,我市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有效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进程。2017年上半年,全市589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5844宗,开展“送法上门”1053场次,为村(居)出具法律意见书233宗,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宗,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7宗,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6271.279万元。根据《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以及市委办《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对全市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2017年上半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给你们:
一、基本情况
(一)细化考核标准,评估结果更客观准确。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半年来的检查评估工作,采取现场检查与查阅书面材料相结合、听取群众意见和村(居)委意见相结合、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日志和优秀典型事迹、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采用了随机问卷调查法,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出村(社区)法律顾问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司法分局、村(社区)干部群众对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及满意度的综合评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工作日志与工作台账;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参加主管单位定期举办的专业技能和专题业务培训。本次考核增加了加分项目,主要是因超额完成季度法治讲座、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为村(居)民代理诉讼案件以及为村(居)委审查合同,协助镇、村两级妥善处理应急事件等进行量化加分。
(二)上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优秀率为77.93%。全市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平均分为92.7分,总体达到优秀,其中100分的有47名,占总数的7.98%;90分(含90)以上的,有459名,占总数的77.93%;75分(含75)以下的,有7名,占总数的1.19%。本次考核首次出现1名不及格法律顾问,已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更换。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村(社区)法律顾问未按要求登录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工作日志;部分法律顾问填写工作日志不规范、不完整且过于简单,无法反映其工作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准确评估。
(二)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未按标准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缺乏处理农村常见的土地、山林、邻里、集体经济等纠纷的经验;个别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司法分局和村(社区)的沟通不足,服务质量未得到认可。
(三)少数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不积极、不主动;部分村(社区)联络员不主动收集和了解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导致法律顾问无法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四)个别司法分局督促检查工作不到位,未按督导要求真正做到“每月对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并记录督导检查的情况”,未及时发现问题、未完整记录整改落实情况,如省厅暗访检查组发现的某些问题等等。
三、改进意见
通过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半年来的工作检查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
(一)以检查评估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司法分局要做好律师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协调与沟通,为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提供好服务与保障。市镇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驻村(社区)律师的培训力度,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社会意识、使命意识教育,增强律师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台账完备(分局与村居各一套)。
(二)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律师管理部门和分局负责人要对检查考评结果在75分以下的7名律师(不按要求到村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镇村给予差评,不按规定登录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工作日志等)进行约谈教育,若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律师,在征求村(社区)的意见后可进行更换;对于检查评估成绩在60分以下的,直接解聘,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表彰、个人执业诚信、律师年检审核时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媒体、网络、专栏、墙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辖区内的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村(居)委会办事大厅或醒目地点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公示法律顾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服务场地、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满足基层组织、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以此提高我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工作中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司法局基层科反映。
 
附件:2017年上半年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评分一览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郭金好,联系电话:0769-2247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