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名家李浩为东莞法律人畅谈民事庭审优质化

日期:2016-12-01     阅读:1,177次

20161125日下午,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共同承办的第五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大会议室顺利举办。

  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等有关领导嘉宾以及来自东莞市内外的120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我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社清、周云、李爱东,副监事长方民及我市100多名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研讨。

  本次沙龙活动特别邀请中国法学名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担任引题嘉宾,并作了“民事庭审实质化——庭审中法官、仲裁员引导权的行使与律师对事实的证明方法及法律意见的提出”主题发言。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会长陈国辉在致辞中表示,一个民商事案件办得好,办得当事人都满意,主要还是看法官、仲裁员发挥的水平怎么样,考验他们的庭审驾驭能力,而律师的角色也很重要。因此,对于法律人来说,今天探讨的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而且相当贴近实际。

  李浩教授说,研究庭审的优质化问题对于我国现阶段有着现实意义。现在我们国家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尤其是民事案件,当下正在进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还在进行法官员额制的改革,这意味着法院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上,将面临更大挑战,尤其是东莞这种沿海地区的法院。

  李浩教授指出,破解“案多人少”需要系统性解决,但“改进庭审方法,向庭审要效率”是一个核心内容。“上午,我专程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的8宗案件,6宗当庭判决、1宗调解成功、1宗择日宣判,这样的效率,我觉得非常震撼。”

  随后,李浩教授还围绕“案件争议点整理归纳的问题”“证明责任在裁判方法中的地位”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进行生动的讲解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