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订)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帮助我市律师更好地学习新规定,我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于2020年4月10日举办“民事诉讼证据新规定——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探析”线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17:30。
二、讲座方式
“千聊”平台在线直播学习。
三、讲座要点
(一)证据证明力;
(二)自认;
(三)申请对方提交书证;
(四)电子数据;
(五)侵权诉讼举证责任;
(六)举证期限;
(七)法律关系;
(八)专家与技术官。
四、主讲人
高剑锋,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理事。
五、报名方式
步骤一: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千聊”公众号;
步骤二:点击“民事诉讼证据新规定——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探析”课程链接进入直播间;
步骤三:点击“免费报名”,可下载资料提前学习;
步骤四:开播后进入直播间输入“姓名、律所名称、手机号码”进行签到。
六、其他事项
(一)直播间已上传与本次讲座相关的五份判决书,为提高学习效率,建议参会人员提前下载学习;
(二)直播结束后一个月内任何时段可以回看本次讲座的录像;
(三)欢迎广大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参加讲座,本次讲座计现场课时4学分,以千聊平台导出的签到律师名单及听课时长作为确认课时依据,听课中途请勿退出直播间,以免影响听课时长。
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人:高剑锋,联系电话:13066110099;
秘书处联系人:许姣,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942993565@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