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举办2017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活动

日期:2017-06-19     阅读:2,729次

2017年5月27日上午,2017年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在市会议大厦一楼主会场举行。本次会议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承办。会议邀请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陈健勋科长、市房产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杨爱珠科长作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李晓丹,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周云、李爱东,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张文丽等出席会议。全市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口支援韶关的140余名律师以及部分镇街司法分局从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
在工作会议环节,李晓丹科长通报了我市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据她介绍,因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去年我市共有12家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4名律师因此被东莞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朱小平副局长充分肯定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和职责,在工作过程中要扮演好宣传员、引导员、调解员、辅导员、参议员、信息员等六个重要角色;要注意方式、方法,用恒心和耐心去打动当事人,把思想工作和法律工作相结合,让当事人从不信任到信任,从信任到信赖。
在业务培训环节,主题紧密结合当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普遍关注的农村土地、不动产权登记等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陈健勋科长从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讲起,分析了当前土地执法监察的总体形势,通报了我市查处治理违法用地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手段,建议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解决村居用地过程中发挥预警、引导、服务等三方面作用。针对“三旧”改造问题,陈健勋科长解读了有关政策,介绍了操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对单元计划、改造方案、项目实施等工作流程提出了具体操作指引。针对不动产登记问题,杨爱珠科长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依据,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权限,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权利种类、程序、登记信息的共享、保护与查询,我市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等八个方面一一作了阐述。主题讲座结束后,两位科长还与听取讲座的律师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

(朱小平副局长就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指示)

(陈健勋科长作“土地执法监察形势”“三旧改造”专题讲座)

(杨爱珠科长作“不动产登记”专题讲座)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