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快速落实律师行业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

日期:2020-03-11     阅读:7,527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近段时间东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助企撑企15条”“助企复工10条”以及“优化服务15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尽量降低疫情对东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彰显东莞的速度、力度和温度。其中,“优化服务15条”提出加快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保优惠政策: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免征或减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相应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社保且不加收滞纳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减税或免、延期缴纳。

据此,市人社部门快速兑现政策红利,于2月底前将全市参保单位2020年2月已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含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统一作退款处理,按原扣费路径退回到参保单位的缴费账户。据报道,截至2月29日,东莞市人社局已经完成全市26.09万家企业2月已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退款处理,27.5亿元全额退回至企业账户。东莞成为全省最早完成社保费回退工作的地市,而且,东莞用最“短、平、快”的方式,对所有企业实行全额退费,免除企业自行申请,最大力度给予企业实惠和便捷。与此同时,为了继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划型名单确定前,东莞市人社局联合东莞市税务局暂缓划扣企业3月社保费。这意味着,27.5亿元退费加上2、3月份暂缓扣费,仅2至3月,东莞就为全市企业充盈超过72.5亿元的流动资金缺口。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享受延期缴费、稳岗返还等社保优惠政策。这一项项的复工扶持政策安排,为处于应对疫情关键时期的东莞企业纾解了“燃眉之急”。

疫情爆发以来,东莞律师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以多种形式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也承受了疫情的冲击和影响,普遍面临着办公场所租金压力大、员工待遇开支不少、业务开展受到影响等种种困难。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复工扶持政策和人社部门的积极快速作为,对东莞律师行业而言,是实实在在的暖心举措。

为尽可能减轻疫情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影响,解决实际困难,2020年3月5日上午,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谢景慧,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秘书长龙开族赴市人社局拜访,就阶段性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进行沟通,力争将我市律师行业纳入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

接下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结合行业特点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有效帮助我市律师应对疫情影响,积极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