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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4-10-15 阅读:8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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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
为提高我市执业律师福利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参加全省律师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统一投保及由协会承担保费,我会已于今年
5
月为全市执业律师统一购买了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根据省律协《关于做好
2014
年度律师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后期陆续新增的执业律师可以增报,为了保障新执业律师的福利,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送参保资料,请各律师事务所先将
5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新增的执业律师(不包括市内转所)按要求填写(附件)于
10
月
30
日前
交我会秘书处。以后凡律师事务所有新增执业律师的,请在领取执业证时,按要求填写(附件)交我会秘书处作参保报送之用。
联
系
人:郭胜钊(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
22459905
传
真:
22508201
E—MAIL
:
285009192 @qq.com
附件:省律协律师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声明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关于增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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