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一百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 东莞市举行9·25律师宣传日系列活动
● 市社会组织工委到我会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调研
●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到我会调研指导工作
● 我会召开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 法学名家陈卫东与东莞法律人共同探讨“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 蔡国民副会长参加全省律师参政议政专题培训讲座
● 我市律师应邀参加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
● 我市律师参加2017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
● 我市律师参加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专题座谈会
● 我市律师参加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
● 我会举行第一期青年律师大讲堂
● 我会举办“公诉人谈办案”讲座
● 我会举办“劳动争议纠纷中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讲座
● 我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融资租赁法律业务调研交流活动
● 中山市律师协会到我会考察交流
【信息集览】八则
东莞市举行9·25律师宣传日系列活动
2017年9月25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律师宣传日,为进一步宣传我市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现律师服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治理中的各个方面的作用和成果,落实司法部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九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及“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引领我市律师队伍“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立足专业特长,发挥职业优势,我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1+5”系列活动。透过这一系列活动,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律师制度,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
“1+5”系列活动中的“1”是指以9月25日律师宣传日为中心,组织前后共一个月有关让社会公众认识法律服务和了解东莞律师队伍的系列宣传推广活动;“1+5”系列活动中的“5”是指五场主旨活动。
开展一个月的宣传推广活动。今年8月初,市律师协会即研究决定,以今年9月25日律师宣传日为中心点,以前后各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推广活动,并分别通过东莞电视《今日莞事》栏目、电台《与法同行》栏目、东莞阳光网、主持人新浪微博、主持人微信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活动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其中,活动开展前,连续7天在电台《与法同行》栏目、东莞阳光网宣传、预热;9月23日19:00-20:30在《与法同行》栏目进行活动专访;9月24日晚在东莞电视《今日莞事》栏目播放活动现场;活动开展后,东莞电台、东莞阳光网、主持人新浪微博、主持人微信号、东莞日报等各大媒体继续进行活动跟踪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律师的认知度,宣传律师队伍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彰显律师良好的专业形象。
为了更好地开展9·25律师宣传日活动,市律师协会在9·25前后开展5个主题鲜明的主旨活动。
一是参加一场电台栏目专访。9月23日晚上,东莞市空中普法基地——东莞电台《与法同行》节目举行了一场专题访谈,也是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的专题宣讲。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陈奕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云参加了此次访谈。在访谈中,陈奕妍副科长、周云副会长畅谈9·25律师宣传日意义所在,指出新执业律师宣誓的目的和意义,并围绕律师的职责向广大听众汇报了我市律师行业的总体情况及工作成果,从而让社会公众更好地认识律师及律师行业,让律师更好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访谈现场,还与听众互动,解答听众法律问题,介绍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知识等。访谈节目的播放,为顺利举行9·25律师宣传日活动作了一次生动的宣讲。
二是举行一次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9月24日上午,在旗峰公园内,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东莞市9·25律师宣传日活动暨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自2012年2月3日司法部决定实行律师宣誓制度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五年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本次宣誓仪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主持,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领誓,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和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张旭东监誓。281名新执业律师参加了此次宣誓活动。
执业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职责。
据统计,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突破30万,广东省执业律师人数为33000人,为全国律师人数第一大省。目前,东莞共有206家律师事务所,2484名执业律师,执业律师总人数在广东省内排名第四。
组织新执业律师进行执业宣誓是引导执业律师明晰职业使命,坚定法治信念,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职业尊荣,依法、规范、尽责履行职业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2年2月3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正式决定建立律师宣誓制度。
宣誓仪式上,朱小平副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对新执业律师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要求他们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他们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接受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希望新执业律师们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强化诚信意识,加强道德修养,注重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切实履行承诺,不
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成为重品行、有作为、勇担当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法治东莞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举办一场公益公义法律咨询活动。9月24日上午,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结束后,在旗峰公园内,市律师协会组织民事、婚姻与家庭、刑事、劳动关系、交通等17个法律专业委员会18名专业律师在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云、李爱东、部分理事和委员会主任全程参与了宣誓和咨询活动。活动现场,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租赁、婚姻继承、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引来众多市民的关注与咨询,律师们一一进行详细解答和引导,并派发了东莞市校园法苑、《以案释法》、《入村送法》等普法系列读本。东莞市律师行业服务信息展示栏、法律常识公示栏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浏览,现场气氛热烈和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开启首次律师行业服务工作信息开放日活动。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充满了新期待,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了解及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获知感,9月24日,在旗峰公园内,市律师协会开展了首个律师行业服务工作开放日,这是我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一次新突破,也是我市律师行业开创开放日的一次有益尝试。开放日当天,市律师协会向广大市民展示了东莞市律师行业服务信息展示栏,法律常识公示栏,
全面介绍了律师、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的基本架构、职能及发展历程,以及生活日常的法律知识,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浏览,气氛热烈和谐,进一步加深广大市民对我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的认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是筹备举办一场律师工作汇报文艺汇演。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汇报包括律师在内的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各方面以及我市法律服务业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成果,市律师协会拟会同本地法律服务业的其他兄弟协会举办主题为“关爱社群、共襄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进行时”文艺汇演。
市社会组织工委到我会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调研
9月13日下午,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组织科科长叶立成同志带队到东莞市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同志接待调研组一行,并从我会党委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及我市四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确立为“广东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市级示范点”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我市律师行业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组根据汇报情况,及《东莞市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对律师行业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建专项经费等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并实地察看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建长廊。
调研组对照考评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认真、细致地逐项检查,在详细了解我会党委开展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情况后,叶立成科长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会党委能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材料齐全等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我会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组织设置,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开展,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到我会调研指导工作
9月6日下午,市社科联主席、市社科院院长王思煜,市社科联副主席、市社科院副院长龙家玘,市社科联副调研员于洪波、主任科员冯星等一行五人到我会调研指导工作。我会会长陈锡康、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等热情接待到访一行。
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立足律师行业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
我会召开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9月11日,我会在市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9名监事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应邀出席会议,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爱东、顾问陈玉伦、秘书长龙开族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旭东监事长主持。会议上各监事就上半年委员会按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报;讨论制定监事会报销制度;讨论监事会明年预算;准备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总结;确定监事会专业监督程序的提起。
李爱东副会长作为与监事会对接的理事表示对监事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希望理事会与监事会对接工作能够更为紧密,促进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沟通交流。
陈玉伦顾问就各监事参与各项活动发表了建议,认为各监事参加各项活动时应把握好原则。同时,表示希望各监事能多关注东莞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协会举办的活动,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朱小平副局长表示对监事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并希望监事会能重视纪律委员会工作的落实情况。此外,朱小平副局长希望监事会在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够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自身职责,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监督工作,坚决不能自我放松,为监事会日后的发展继续努力。
法学名家陈卫东与东莞法律人共同探讨
“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9月15日上午,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和东莞市律师协会共同承办的第九期“东莞法律沙龙”在市会议大厦二楼报告厅顺利举办。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昌盛等有关单位领导及公检法司干警、律师等近200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我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周云、李爱东,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方民及我市100多名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研讨。
本次沙龙活动邀请了中国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讲座教授陈卫东担任引题嘉宾,并作了“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题发言。
沙龙活动由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主持。
陈卫东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我国未来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所作出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理解并贯彻落实好这项改革举措,对于下一步改革的整体布局,对于诉讼制度的总体再构,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陈卫东教授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从“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格局的构建”的视角,提出要站在高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格局,并不包括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同时不应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简易刑事案件。并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是要改变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模式,而是建立的诉讼格局是以审判为顶点、以控辩为两翼的平衡三角关系,必须凸显审判职能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同时,
诉讼格局的形成在审判方式上会带来案件的繁简分流。
陈卫东教授提出,以审判为中心强调以审判职能为中心,应明确以审判为中心不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不是证明标准的统一。未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的重新构建,应着力推进庭审的实质化建设,积极推进审前程序的制度重构,全面发挥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
蔡国民副会长参加全省律师参政议政专题培训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律师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优势,9月27日,省律协在广州举办全省律师参政议政专题培训讲座,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担任主讲嘉宾。蔡国民副会长代表我会参加此次专题培训讲座。
与会人员围绕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律师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应有的大局观及政治觉悟;如何履职及注意事项;提案、议案及信息的选题、撰写;律师如何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参与社会调研,为行业发声等四个内容展开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我市律师应邀参加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
9月19日,由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东莞市律师协会协办的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隆重举行。九州辐辏、八方云集,来自两岸四地、社会各界的1600余人参与了此次大会,共同见证大中华区两年一度的仲裁盛事。大会由东道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王小莉主持。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周云,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方民以及部分东莞律师代表共54人参与了此次论坛。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台湾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復甸、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副局长张涵、广州市副市长杨江华分别致开幕词,共同表达了对加强大中华区仲裁和法律合作、提升仲裁影响力的美好愿景。
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发起人陈忠谦博士作《开临时仲裁之路,启法律服务之新》的演讲,掀起了本次论坛的第一轮高潮。今年恰值论坛成立十周年之际,不同于往届论坛常规议题研讨,本届论坛更像一场仲裁界的“新品发布会”——广仲牵头成立的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为响应仲裁新局势,于论坛上重磅发布临时仲裁规则。
陈忠谦博士指出,仲裁是自发产生的,临时仲裁是仲裁最原始和最具生命力的形式。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临时仲裁提供法律依据。与此同时,互联网时代已然到来,在仲裁转型升级过程中,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强势推出全新升级的仲裁云平台2.0,最新的技术与最古老的临时仲裁形式相结合,将产生巨大的能量。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临时仲裁藉由仲裁云平台落地生根,中国仲裁新纪元从此开启!
结合大中华区仲裁界最热门议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执行董事局副主席沈四宝作《<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实践困境》的主题发言。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张振安对非常设机构仲裁在我国的运用作出展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塞浦路斯Tassos Papadopoulos律所管理合伙人 NicosPapaefstathiou对临时仲裁的优势和局限提出洞见。广州市律
师协会会长邢益强描绘了律师在临时仲裁中的关键角色。作为企业界代表,平安集团法律合规部诉讼团队高级律师窦文伟作《科技引领: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的创新机制——网络仲裁》演讲。五位重量级嘉宾的演讲赢得了阵阵掌声。
19日下午,来自内地、港澳台和新加坡的仲裁机构代表、学者、律师等与会嘉宾分三个单元对仲裁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各路精英互动交流,同台演绎,把脉大中华区仲裁新趋势。
《区域争端解决的创新路径——“临时仲裁”的实践》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连斌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可以说引起了仲裁业界的一场地震,因为它突破了我国仲裁法在临时仲裁方面的空白,
我国仲裁界将会出现一种新的制度和模式。如何让这个新的模式真正从云端落到地面,并且和现有的仲裁模式无缝衔接,是摆在国内仲裁界面前的难题。经过激烈讨论,在场嘉宾达成共识,在我国商事主体缺乏临时仲裁经验而机构仲裁日趋成熟,再加上临时仲裁尚未全面放开的情况下,由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对接,是解决现阶段临时仲裁运行的最佳选择。重剑无锋,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制定的《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规则》,交出了自己的一份答卷。规则认
为,相对于仲裁机构单兵作战,通过联盟提供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对接服务,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一带一路”倡议下仲裁的角色与定位》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主持。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为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的蓬勃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与挑战。在中国致力于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当下,如何向国际仲裁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经验,并更好地借鉴国际仲裁的先进理念发展中国仲裁,是仲裁业内人士应当深入思考和研究的话题。与会嘉宾指出,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同、投资待遇的差别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一带一路”经济交往中存在法律风险,而当事人在仲裁中可以约定管理仲裁事务的机构、合适的仲裁员、合同准据法、仲裁规则、仲裁地及审理地点、仲裁程序进行的语言,因此,仲裁是“一带一路”倡议下解
决商事纠纷的最佳机制。2011年,广仲联合香港、澳门仲裁机构共同设立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适用开放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并创新地设置了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三种庭审模式供当事人选择,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法律体系不同而产生的多元需求。
《“新常态”下仲裁机构的竞争与融合》由一裁法商研究院院长林一飞主持。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催生仲裁发展的新常态。面对法律和社会关系的变革,仲裁业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洗牌”,如何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机遇中奋力前行,最终完成仲裁界的“二次创业”,脱胎换骨、化蛹成蝶,是仲裁界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正如
与会嘉宾指出的,仲裁机构大发展、大繁荣也带来互相之间的竞争加剧,不仅在册仲裁机构已超过250家,服务于行业或国家战略、整合区域仲裁资源的仲裁中心也迅速增多,同时,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放开,仲裁机构与境外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在加剧。
审时度势,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才是发展方向。仲裁云平台能极大提高仲裁机构的运转效率,还一直在朝着“智能仲裁”的方向不断进行更新迭代。经过升级的仲裁云平台2.0,抢滩法律行业尤其仲裁业,大有成为仲裁界“独角兽”的可能。但在新常态下,单兵作战已无法应对数据洪流,广仲在2015年牵头成立互联网仲裁联
盟,通过共享平台、互相承认仲裁员名册,以开放促融合,通过融合将中国打造成为新的国际仲裁中心。
最后,王小莉主任作闭幕致辞,本届大中华仲裁论坛圆满落幕。在各界人士的支持下,本届大中华仲裁论坛取得了空前成功。十年来,大中华仲裁论坛以两年一会的方式,汇集两岸四地仲裁界乃至整个法律界的顶尖人才,传递公正、高效的仲裁理念。值此时代更迭、浪潮涌动之际,本届论坛以智能仲裁、临时仲裁以及仲裁国际化为主要议题,回应了大中华区仲裁界的共同关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将促使两岸四地借此契机深化交流与融合,实现共建共享,不断提升和扩大中华仲裁品牌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开阔中国仲裁的国际视野,推动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进程。广仲也将同仲裁同仁携手努力,助推大中华区仲裁发展更进一阶、更胜一筹。
我市律师参加2017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
9月22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官协会、广东省检察官协会、广东省警察协会联合主办,省律协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佛山市律师协会承办的“弘扬法治 携手同行——2017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佛山举行。
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调研员占春红,广东省警察协会副会长梁浩权,广东省检察官协会专职副秘书长陈锦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研究室副主任李洪堂、广东省法官协会办公室副调研员陈小雅,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副监事长何伟、何万龙,秘书长叶港、
副秘书长史璞松,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蔺存宝以及广东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和来自我省各地的律师代表共120人参加了活动。
我会副会长蔡国民作为省律师协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骆世明作为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主任,方民副监事长、廖京律师、熊玉峰律师作为获奖嘉宾,刘卫纲律师作为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委员,一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广东省检察官协会专职副秘书长陈锦新认为,各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有不同,但具有共同的法律思维和职
业信仰,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思考相同的道德法治;用不同的理论情怀,设计相同的法治未来;用互相间
的法学争鸣,实现一如既往的法治同行。通过此次法律职业共同体研讨会,四家法律人齐聚佛山,以文会友,共享学术盛宴,弘扬法治信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李洪堂表示,法律职业共同体研讨会作为法律职业人员进行互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弘扬法治、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了很大贡献。省法官协会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继续加强与省律协在制度机制建设、规范职业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的合作,确立行之有效的规则体系:一是推动
职业平等互尊;二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三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四是丰富学术交流。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在会议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在喜迎十九大之际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已经被确定为基本的治国方略,社会尊法、从法的氛围已经逐步形成,司法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地深化推进,我省法律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希望我省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能够共同把握机遇,携手前行。
广东省警察协会副会长梁浩权强调,本次研讨会对于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共同履行好法律职业共
同体的职责使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该借鉴有关研究成果,分享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深化合作交流,共同为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我省的法治建设做出努力。
会议首先举行了颁奖仪式,为参加“2017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论文征集活动”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分别颁发了论文一二三等奖。方民副监事长的《借力现代科技,创新法官与律师的良性沟通方式》荣获一等奖,廖京律师的《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熊玉峰律师的《关于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思考》荣获三等奖。
随后省法官协会代表凌蔚、李世寅法官、省检察官协会代表刘宗武、彭冬松检察官、警察协会彭新凡警官、省律协代表郑宇佳、方民律师分别就《法官“论法”的思维进度》、《试论法官、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完善路径》、《交锋与合作: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下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实践向度》、《新型检律关系之反思与构建路径》、《略论大数据驱动的公安侦查工作变革》、《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网络与新媒体评论中的共同任务》、《创建微信互动 加强良性沟通——论开通案件微信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等题目进行主题发言。其中,方民副监事长的主题发言在研讨会上获得热烈反响及广泛好评。
主题发言结束后,刘紫波、付红燕律师向全体参会的法律界同仁分享了近年来我省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切身感受。
占春红调研员代表司法厅对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表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于构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主体之间和谐正当的良好互动关系,激发法治社会建设活力,
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建立了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等多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广东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商解决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中的困难。
叶港秘书长在会议中作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此次研讨会对我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对参会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所提出的真知灼见表示了赞扬。他认为本次研讨会作为法律职业人员进行互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重要价值及积极效用,本次会议相关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和产生良好的效果,希望今后四家协会继续加强交流,多举办类似活动,促进广东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我市律师参加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专题座谈会
为加快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9月20日,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司法厅、省律协承办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专题座谈会”在广州召开。省委政法委法治建设
处副处长周文军,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黄婷,省律协副会长童新、副秘书长邓捷,省商务厅、省外办、省法制办、广州仲裁
委、广州南方公证处相关部门代表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市律师协会代表共20人参加了会议。
我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谢娟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黄婷处长就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基本情况、发展现状等做了详细的介绍。她介绍,省司法厅已在政策引导和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邓捷副秘书长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相关调研数据及近期省律协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方面的一些举措,并就开展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童新副会长对我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了几点意见:一是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但目前广东涉外法律服务业严重落后于
客观的需要;二是建议尽快简化外事手续,对我省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间的交流持更加开放的态度;三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扶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政策,如落实涉外法律服务律师费退税政策等;四是加大对广东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支持力度。
谢娟主任在会议上就东莞市目前涉外律师服务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并建议以系统、持续、精准的方式进行高端的管理和专项业务人才培养,希望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 培养更多的本地律师有能力承担起更专业更深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同时,建议简化、优化港澳台外事工作审批程序,系统请进来,让本地同行可以用更具性价比、更有效率的方式获取海外的优质专业资源。
与会律师代表对我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了几点建议:一、建议优化简化律师行业外事活动审批程序;二、建议有关部门将涉外律师纳入本部门高端领域人才培养计划,并给予财政经费扶持;三、建议政府支持搭建律师与企业对接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支持,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凸显律师为企业服务的作用;四、建议政府部门为我省律师承接涉外业务创造条件,对于省内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工程投资与承包领域、能源与矿产开发、
投资并购、金融、文化教育产业等方面,优先考虑我省律师承接业务。
周文军副处长小结指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广东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既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又是外经贸大省,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在听取了相关方面代表的发言后,他认为,本次座谈会作为业务层面的研讨交流,内容丰富,交流深入,效果甚佳。接下来,法治建设处将整理汇总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按程序报请领导作为决策参考,以便协调各个职能部门,为加快推进我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
见》落地实施、见到实效创造有利条件。
我市律师参加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
为进一步统一认识,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工作水平以及广大法律顾问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快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9月27至28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在广州联合举办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厅律管处、省律协秘书处相关人员,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县(市、区)司法局和镇街司法所,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代表共26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
厅长梁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我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永斌以及邝华轩、吴剑、李召明、潘先军4名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梁震副书记首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三年多来的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他指出,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广大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期盼还有差距,要求参训学员认清工作形势,统一共识,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久开展。梁副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3月28日,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也作批示:这件事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坚定不移的地做下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修编后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也明确提出要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司法部提出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揽司法行政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律师要从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去年以来,省审计厅等四个部门(单位)先后对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评估、审计等工作,今年省厅也组织开展覆盖21个地市的随机检查,发现了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工作不到位以及法律顾问律师服务不符合要求和质量不高等一些突出问题。各地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建议,不断深化工作。三是要明确各方责任,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省、市、县、镇四级司法行政部门,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立足本职,从本地的工作实际出发,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好微信群的作用,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确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打造广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亮丽名片。
培训班上,邀请了法制日报广东分社邓新建社长就如何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行专题授课。佛山、梅州、惠州、东莞、茂名等市司法行政部门代表,广州、深圳、江门、清远等市律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厅律师
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各参训学员还进行了分组讨论。省律师协会王少敬副会长做总结讲话。
我会举行第一期青年律师大讲堂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年律师塑造阳光心态的能力,帮助青年律师学会缓解压力进而管理压力,9月4日,我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办了青年律师大讲堂,第一期讲座的内容是“阳光心态与压力管理”,主题是“精神心理压力因素对身体疾病的影响”。
讲座邀请到了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心胸外科主任医师
王厚强先生前来开讲。王厚强医生结合当前东莞市青年律师工作的特点,深入浅出的剖析了目前造成律师心理压力的原因及压力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并从合理饮食、均衡营养、作息规律和运动锻炼等几方面传授了改善方法,进而塑造阳光心态应对各种问题。我会会副会长李爱东律师、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继良律师、监事莫金安律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众多青年律师冒雨前来参加本次现场培训活动,热情较高。王
厚强医生的讲座内容丰富、语言诙谐幽默,引起在场律师的兴趣和思考,激发了热烈的讨论,效果较好。
我会举办“公诉人谈办案”讲座
9月9日上午,我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公诉人谈办案”讲座,邀请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入额检察官韩锐担任主讲嘉宾。我会副会长李爱东、副监事长张文丽以及350多名律师同行参加本次讲座,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崔芸庆律师主持讲座。
韩锐检察官从“公诉人审查案件中的流程”“公诉人审查案件的
思路”和“如何做好刑事辩护的建议”三个方面展开讲座,中间穿插部分自己承办的典型案例。关于公诉人对办错案的认识,他从没
有办错案的动机、司法终身负责、不存在司法背书以及职业良心的煎熬四个方面阐述了公诉人不想办错案的理由。关于有效辩护,他提出了九条建议。在互动环节,参与本次讲座的律师纷纷提出问题,气氛热烈。
在庭审实质化全面推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稳步推进的大背
景下,本次活动从邀请嘉宾到确定主题均得到了第二市区检察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公诉人也敞开心扉进行交流,在两个小时的讲座过程中,基本没有听众中途退场,大家一致反映讲座干货多多,收获颇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讲座最后,我会分管副会长李爱东向主讲人韩锐及主持人崔芸庆颁发了《荣誉纪念证书》。
我会举办“劳动争议纠纷中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讲座
9月23日上午,我会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劳动争议纠纷中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的讲座,邀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资深法官李铮铮担任主讲嘉宾。我会副会长周云以及600多名律师同行参加本次讲座,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四清律师主持讲座。
李铮铮法官围绕我市劳动争议纠纷中常见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确定标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被迫辞职的认定、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的判定、女职工“三期”待遇等23个常见问题,从东莞两级法院的裁判标准、个人的处理实务以及律师在办案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
互动环节,参与本次讲座的律师纷纷提出问题,气氛热烈。到会律师普遍反映干货多多,收获大大。此次活动吸引了600多名律师参加,许多律师因无座而站着坚持到培训活动结束。
讲座最后,我会分管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周云副会长向主讲人李铮铮及主持人蒋四清颁发了《荣誉纪念证书》。
我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融资租赁法律业务
调研交流活动
为深入了解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状况,提高融资租赁法律业务水平,9月26日上午,我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海龙率委员一行12人赴东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学习交流,受到该公司总经理
倪凌的热情接待。
东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由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首批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是东莞首家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交流学习会上,倪凌总经理首先向我会一行详细讲解了我国融资租赁立法的相关情况、欧美国家关于融资租赁立法情况以及东莞市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等。随后,双方分别就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倪凌总经理耐心细致地讲述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热点问题,并大量引用生动案例,使我会一行对融资租赁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交流与沟通,尤其在业务交流及行业合作等方面开拓新的领域。
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总结了本次专题走访活动,跟我市律师分享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和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相应地,各种复杂疑难的融资租赁法律问题层出不穷。融资租赁法律业务专业性强,对律师来说,那是一块看得见也是能够参与分享的蛋糕。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于设备和供应商的选定出资购买设备,按照确定的租赁期限和利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拥有设备使用权,租金偿还完毕后设备所有权依约
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现代融资方式。以“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
融资租赁,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多元化租赁模式等种类。融资租赁能有效服务中小企业,其优势表现在: 1.仅支付首付,即提前拥有高端设备,快速提高企业形象和实力; 2.企业可依据销售周期及现金流变化规律,定制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实现分期付款,减轻资金压力;3.企业可将固定资产转变为货币资本,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现金流,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4.令财务安排更加便利,降低营运资金运营压力,提高企业运营安全程度;5.比较其它金融工具,融资租赁可合理节税,降低财务成本且操作速度快,早赚钱,早回本;6.融资
租赁不占用现有银行信贷额度,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法》尚未颁布,发生纠纷时主要依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等规定来规范和处理。
中山市律师协会到我会考察交流
9月27日上午,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吴让炜、监事长程禹斌率律师行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一行11人到我会考察交流。我会会长陈锡康、监事长张旭东、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刘敏、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魏龙、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林楚泉等热情接待到访客人。
陈锡康会长对中山市律师协会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陪同到访一行参观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他详细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以及我会的发展历史、组织架构与基本运作等情况。吴让炜会长也介绍了中山市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中山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情况。
双方就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参政议政、行业发展战略、律师培训教育等工作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陈锡康会长介绍了东莞市律师协会在开展有关村居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做法以及
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继续教育工作等情况及设想。刘敏主任、魏龙主任、林楚泉副主任分别就各自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情况作了介绍,与中山市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主任互相交流学习。
双方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联系沟通,保持常态性互动,在律师参政议政、继续教育以及发展战略、公共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展。
【信息集览】八则
9月5日、12日、19日、26日,我会理事邹育兵、吴健林、袁琦、姬明镜律师分别参加了我会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次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活动。
9月7日,我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三十一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9月8日,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谢雄章一行2人莅临我会交流工作。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张旭东、秘书长龙开族等热情接待到访的客人。
9月13至15日,市社会组织工委在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培训中心举办东莞市 “两新”党组织纪检干部专题学习班,参会人员包括我市29个单位的学员,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崔芸庆代表市律师协会党委参加专题学习。
9月14日,我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周云,法律顾问
委员会主任骆涛,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曾捷,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钟维松在市司法局一楼电教室参加司法部召开的全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9月15日,我会张社清副会长率5名律师参加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及工作交流会议。
9月21日,我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三十二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 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9月22日至23日,我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健林、秘书
处会员部部长莫瑞仙参加省律师协会在广州增城召开的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