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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 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12-02     阅读:1,506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粤律协〔2016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律师代表以及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东莞律师代表名额为18名,理事候选人名额为5人。

  二、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要求和产生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推选严格按照推荐提名、资格审查、公示、候选人选确定的程序开展。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自荐、推荐工作。我会按照相应程序由理事会决定推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事务所请于125日上午1200前将推选登记表原件交市律协秘书处,登记表、候选人简历电子版请发指定电子邮箱。

  (二)请将律师代表、理事候选人电子证件照片注明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联 人:莫瑞仙(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493021749@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122

转发《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 大会的通知》的通知(PDF版)

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