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律师中选聘律师学院教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进行申报,并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选聘律师学院教师报名表和选聘律师学院教师汇总表提交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周欣炜(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281248614@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5日
转发《关于在律师中选聘律师学院教师的通知》PDF
《关于在律师中选聘律师学院教师的通知》PDF
选聘律师学院教师报名表
选聘律师学院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