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市法官协会正式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日期:2020-11-17     阅读:4,286次

20201113日上午,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随后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就近期双方关注的工作进行研究沟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东超我会会长陈锡康出席会议并分别代表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签署文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吴晋城、研究室主任段体操、民一庭负责人卢健如、审管办副主任张增红、立案庭副庭长黄燕慧、研究室科员彭玲玲,我会副会长李道君、张旭东,秘书长龙开族,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叶进国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楚泉,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兵等参加会议。

《实施意见》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落地见效。《实施意见》内容丰富,结合实际提出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问题沟通解决机制、疑难问题研讨机制、联合调研工作机制以及重大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等五大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搭建一个共融互通的双向平台,构建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本次联席会议,双方围绕律师调查令实施情况和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工作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并就合力解决类型化及典型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兑现司法公正获得感、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初步形成共识。

接下来,我会将继续与市法官协会保持紧密联系,落地落实《实施意见》,充分运用常态化工作交流新机制,加快组织举办实务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法官和律师共同研讨问题、解决问题、分享经验进一步优化我市司法环境,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