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将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实施《律师法》的地方性立法规定。为了更好地宣传推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的有效实施,积极展现我市律师良好形象,提高我市律师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市司法局、莞城街道办事处与市律师协会将于11月1日共同举办2017年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暨青年律师法律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
(一)报到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9:20。
(二)宣誓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10:15。
(三)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门广场(位置地图详见附件4)。
(四)参加人员:2017年8月25日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五)宣誓活动要求:
1.宣誓人依时参加,并在活动现场签名报到,参加宣誓活动。
2.宣誓人着装要求:所有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应当仪容整洁,统一穿着律师袍,白衬衣,黑色西裤,佩戴领带、大徽章,其中,女律师长发应扎起。暂未购买律师袍者,请向其他律师借用,所在律师事务所应予以配合和协助。
3.宣誓人读完誓词后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宣誓仪式结束后,请宣誓人把已签署姓名、所在律师所名称、日期的誓词其中一份交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存档,另一份由宣誓律师本人收执。
律师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二、关于青年律师法律大讲堂活动
(一)大讲堂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10:30—11:30。
(二)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门广场内设会议室。
(三)主题:《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的亮点和东莞市律师执业的权益现况、执业风险。
(四)主讲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骆世明律师。
(五)参加人员:2017年8月25日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必须参加此专题培训。
三、其他事项要求
1.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
2.此次宣誓活动将作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考核的内容之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向市律协秘书处请假,并将安排参加下期律师宣誓仪式)。
3.大讲堂活动结束后,请律师到签到处刷会员卡以确认课时,本次大讲堂活动计3个现场培训课时。未办会员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由于活动参与人员较多,停车位有限,建议各单位安排律师集中乘车前往。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LL:1213119376@qq.com。
附件:1.2017年8月25日至9月30日首次领取执业证书且尚未参加过执业宣誓的律师名单
2. 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未参加宣誓律师名单
3.参加2017年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暨青年律师法律大讲堂活动回执表
4.东莞市莞城区东门广场位置地图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