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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编推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21     阅读:1,869次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司法部将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今后将长期向律师事务所、律师征集案例。为做好我市案例选编推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工作,切实将我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典型优秀案例选编出来,全面反映我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成效,现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征集“律师代理、辩护成功的案例”以及“律师非诉讼的成功案例”。如报送的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将作为全国律师处理同类案例的参考样本。

一、案例选编范围

1.律师代理、辩护成功的诉讼案例。

2.涉及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咨询、并购、上市、反垄断、涉外案件等成功的非诉讼案例。

二、案例选编标准

1.选编的案例应当具有指导性。要对开展类似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有利于各项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发展,有利于法律、法规的统一适用,有利于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

2.选编的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要充分反映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面貌,努力反映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具体特点和工作方式、方法。

3.选编的案例应当具有时代性。选编的案例经一段时间的积累,将反映出司法行政工作的历史发展脉络。近段时间,要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面貌,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新形势下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4.选编的案例应当具有可公开性。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案例,均须严格做好技术处理、脱密、脱敏工作,否则不得选编。

三、案例选编内容

1.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司法文书、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2.非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律师代理思路、案件结果概述、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四、注意事项

1.报送的案例需严格按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律师行业案例文档格式》(附件1)、《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律师行业案例模板》(附件2)及《案例填写统一规范要求》(附件3)的要求编写。

2.《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逐级审核表》(附件4)须交纸质版,审核表中供稿人“单位负责人”一栏需由供稿人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本人签名。

3.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把相关案例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313458656@qq.com,同时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逐级审核表》(附件4)的纸质版交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附件:1.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律师行业案例

文档格式

2.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律师行业案例

模板

3.案例填写统一规范要求

4.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逐级审核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年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