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固定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深化主题式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07-26     阅读:2,769次

各党支部:

根据市社会组织工委的工作要求现将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固定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深化主题式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东组通〔201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律师行业党委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固定主题党日制度;二是要制定下半年各党支部主题党日的计划或台账,于729日前报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LL:412579174@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7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