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考核期间( 3 月 25 日 至 5 月 31 日 ),个人证照的转所(含市内转所和跨市转所)业务和执业类别变更业务将暂停办理,律师管理平台届时将关闭上述业务的发起功能。请需要办理上述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 3 月 22 日 前 完成办理。
(二)发起人在广东省内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必须先取得考核结果。
请各所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安排。我市今年的年度考核具体操作细则将在全省年度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再另行印发。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2013年3月15日
关于年度考核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市司法局律管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