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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关于恢复正常讯(询)问、会见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0-08-17     阅读:42,891次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服务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从即日起恢复正常讯(询)问、会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讯(询)问业务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安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服务办案诉讼工作指引(二)〉的通知》执行,所有提讯业务均需预约,现场提审预约电话88983136,视频提审预约电话88983135

二、律师会见业务

律师会见必须提前通过“省粤事”小程序进行网上预约,请律师根据需要选择视频会见或一般会见(现场面对面会见),预约成功后应及时到所办理会见手续。此外,新收押人员在市拘留戒毒所隔离过渡期间,仅安排视频会见。

三、家属会见业务

家属会见必须提前通过“省粤事”小程序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应及时到所办理会见手续。此外,新收押人员在市拘留戒毒所隔离过渡期间,请家属到市拘留戒毒所办理会见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来所办事人员必须遵守有关防疫要求,需要现场验证健康码、三大运营商轨迹核查及相关手续。经核查发现中高风险地区、30日内口岸入境人员来所办案办事的,应提供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地区)认可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当测量体温,在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和未能证实健康状况的人员,不能进入我所。

2来所办事人员携带的办公用品及械具,须接受我所消毒处理才能带进行监所。办事人员需按照标识行走路线进入我所,不扎堆聚集,在指定区域审核、等候,严禁在进出口、通道等区域逗留。应保持提讯室、会见室的卫生洁净,讯问、会见笔录材料等需要在押人员签名确认的,由我所工作人员代为传递。

3、来所办事的公、检、法等办案人员,从我所大门进入业务办理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来所办事的律师和家属,周一至周五从现行家属通道进入我所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周六日和节假日,来所办事律师则从我所大门进入业务办理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4、因上级防疫要求,家属物品顾送业务暂不开放。

 

 

 

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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