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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线上轮训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阅读:2,483次

各党组织、全体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党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养,提升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大律师行业政治轮训力度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线上轮训的通知》(粤律党〔202219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参加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线上轮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轮训将通过“无讼”APP网络课程方式进行,共设置7课程。培训时间为20229月下旬至12,每次课程时长约2个小时,逢每周星期三下午3时安排课程直播(节假日顺延)。
    培训班开班动员及第一次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定于928日上午9开始929日(星期四)安排回播。其他具体课程内容安排另行通知。
    二、轮训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骨干党员律师、近三年新入党的党员律师以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以上参训对象均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参训信息
    三、轮训内容     

以政治轮训为主,主要包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整体国家安全观、基层党组织党务实务工作、如何当好律所党支部书记等。
    四、其他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按照轮训要求,结合实际组织本所党员收听收看培训课程,确保课时。(省律师行业党委将定时公布参训情况,请各个党组织务必至少安排1名轮训对象参加轮训直播,其他轮训对象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选择观看直播或回播)     

2.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培训指引、考勤管理、参训总结等各个环节工作。要严格遵守轮训纪律,不得随意录制、传播授课内容,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轮训工作。
    3.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做好党员教育培训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要严肃培训纪律,执行请假报备制度,确保参训人员按时进入直播课会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及时将学习情况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


    联系人:蔡苑虹、寇威;

 联系电话:0769-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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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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