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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律师协会《“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所惠十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8-17     阅读:6,412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所惠十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按方案要求将方案内容传达到本所每一名律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于每月1日前将本所“一所惠十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数据、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成效及照片等)报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xxb@dgla.org.cn),邮件文件名统一标注为XXX律师事务所+一所惠十企”。

秘书处联系人:萧艺,联系电话:22499823,传真:22508201,EMAIL:xx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