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党建 > 党委通知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第四、五期)的通知

日期:2023-04-04     阅读:1,498次

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分层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现将第四、五期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务工作者。

二、培训时间及人数

第四期: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80人;

第五期: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80人;

(如其中一期培训班报名人数达到80人,则该期培训班停止报名。)

三、培训地点

东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莞市连平村107国道南侧)。

、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

2.提升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五、培训要求

1.为保证培训活动顺利进行,请参训人员于4月10日前扫描下方信息采集表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2.本次培训是市律师行业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请大家做好参训时间安排,参训期间请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联系人:蔡苑虹、寇威,联系电话:0769-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信息采集表二维码

2.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信息采集表二维码)

 

(附件2:第四期培训班二维码)(附件2:第五期培训班二维码)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