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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正常执业律师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09     阅读:1,157次

关于做好非正常执业律师

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2 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已告一段落。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我们将对解聘超过6个月以及不参加2012 年度考核的律师办理注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管平台数据库中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对执业状态不正常的律师进行核查登记。对与本律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被律所除名超过6个月没有被其他律所聘用的律师进行核查,汇总具体人数,追缴其律师执业证书,连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和财务、业务、档案等关系结清的证明材料报律管科,由省厅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各律师事务所核查登记情况以及相关的书面材料,由律所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于1015前报送律管科。本次清理工作将直接与明年律所年度检查考核挂钩,各律所务必认真负责完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律管科反映。

联系人:杨岳文       联系电话:22480219

律师管理科  

2013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