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关于举办二○一四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粤司警律字〔2014〕第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了解通知内容,及时通知本单位已报名参加培训并符合参训条件的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请于 3月 18日前 将《参训回执》(附件2)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莫瑞仙(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493021749@qq.com
附件:1.东莞市参加2014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报名名单
2.参训回执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4 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