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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②的通知

日期:2024-02-08     阅读:8,679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有志于从事涉外业务的青年律师的基础能力和水平,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全省均衡发展,夯实我省涉外律师“基础力量”,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4年3月上旬举办广东省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②。现征集有意向参加研修班的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

二、培训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10日(共10天,含往返1天)

三、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邀请国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外国法律研究、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和实务训练交流相结合方式。(详见附件)

五、参加人员

主要为符合一定条件及有意向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市内青年律师。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4.40周岁以下律师优先考虑;

5.有志于从事涉外师业务,具有一定外语基础的青年律师。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150名,其中我会名额为12名。

六、其他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29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浙江大学,并由浙江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报名律师须向省律协提交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及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律协举办的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由浙江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四)培训结业的学员可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请有意向报名参加广东省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②的律师于2024年2月17日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会将对照参训条件择优推荐,报省律协审核,最终入选名单以省律协通知为准。

 

 

 

 

秘书处联系人:袁慧欣,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