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市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于2018年4月11日至5月31日进行。为全力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间的业务办理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考核期间,4月11日至5月3日,暂停办理律师转所(含市内转所和跨市转所)和执业类别变更两项业务,其他证照业务正常办理。
二、更新和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考核前,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在个人中心(机构中心)内“律师管理”功能里的“诚信及专业信息采集”模块核对、修改和补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及信用信息。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完善后的信息,将同步在广东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把本通知的内容传达到本所每一位律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