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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1-03-18     阅读:9,748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学员实际需求,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本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现将我市实习人员参加第一期网络集中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4月30日,4月6日上午报道确认学籍,下午开班仪式,4月7日正式开班上课(注:正常情况下,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培训日期进行相应延顺,培训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主要针对2021年已报名,且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前的实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

采取“线上直播授课”方式进行,直播使用软件及进班方式另行通知。

四、参训确认

请确认参加的实习人员(参训名单内实习人员)于3月26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图1)填写参训确认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填写完毕”提交。

因故不参加、需要延期培训的实习人员,请于3月26日12:00前与律师学院电话联系,将填写好的《延期培训申请》(详见附件2)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市律师协会公章后,自行邮寄至律师学院办公室。律师学院将会以收到延期培训申请为准,统筹安排后续培训。

如未在指定时间内填报个人申请且未明确告知的,则年度计划内其他人员全部培训完之前,不再安排其参加培训。

五、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680元,请参训实习人员于3月26日12:00前缴费完毕。

(二)转账方式。可通过微信二维码转账或银行账户转账。

1.微信二维码转账。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图2)转账,并如实填写信息,“班级”一栏填写“2021年第1期律师班”,“学员编号”详见附件1,“缴费项目”一栏填写“律师班培训费及开票抬头单位”。

2.银行账户转账。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指定账号(账户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账号:44058201040001971,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龙洞支行)。转账时需注明地市、姓名及缴纳内容(2021年第1期律师班)。

(三)转账凭证。扫描下方二维码(图3)上传转账证明截图,进QQ群后,待律师学院工作人员核查后统一通知入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期培训原则上只针对拟安排名单人员,名额不设递补。

(二)为便于沟通,请参训人员及时实名加入2021年第一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QQ群(605105181)。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按要求参训,并协助做好参训安排,保障实习人员培训周期内脱产学习,培训期间律师学院将严查“挂机培训”。

(四)律师学院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20-86422889,15521010212;传真:020-86423610;电子邮箱:jxjyb86423610@163.com。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hyb@dgla.org.cn。


                             

         (图1:参训确认二维码)              (图2:微信转账二维码)


              

          (图3:上传转账证明截图二维码)


附件:1.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拟培训人员名单

    2.延期培训申请

    3.公职、公司律师开票情况说明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