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提交材料

日期:2020-01-09     阅读:25,050次

申请实习提交材料

(2020年1月9日)


(一)《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一份;

(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协议》一份;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回执)复印件各一份;

(五)律师事务所为申请实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一份;

(六)申请实习人员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离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离岗退养)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七)拟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应同时提交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实习的证明文件原件;

(八) 大一寸蓝底照片两张;

提交方式:先电子网络提交后书面文档提交,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司法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6940167)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并将业务申请编号记录在书面文档上。各律师事务所将符合条件并记录了业务编号的申请材料提交本会;

(九)根据上级律协或司法行政机关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同时,须将原件递交东莞市律师协会核对。


注:

一、各律师事务所指定一至两名行政人员专门负责向律协秘书处提交材料的相关事宜,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只接受这些被指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其余人员包括申请人本人前来提交材料的,秘书处一律不予接收。

 二、各律师事务所指定的负责报送材料的行政人员要熟悉办证程序、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今后凡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予以退回,待材料齐全后业务部才接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