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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7     阅读:4,512次

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国内安全生产领域发生重大事故个案,我省也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同时,七一临近,安全生产任务重,为确保全市律师行业生产领域安全、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及时组织本所人员学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

发的《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严格落实疫情防疫措施,参照2020年疫情防控做法,做好本所人员、设备、办公场地的防控措施,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等公益活动时,要提醒本所人员不仅要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还要积极引导群众做好防护工作。

三、 要结合当前国内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重大事故个

案,认真分析本所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包括人员承接业务、业务拓展、外出办案、旅行等等,制定好应对措施。

四、 当前,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还在继

续进行,各律师事务所要统筹兼顾好业务工作、专项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教育引导本所人员自觉遵守并督促落实好相关规章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五、 要督促本所人员在前往相关业务窗口办理业务时,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此通知。

(联系人:吴云峰  联系电话:22491622

                           东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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