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律师协会来莞考察交流

日期:2017-05-05     阅读:1,510次

        2017年4月28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奉光明,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率队一行16人到东莞考察交流。东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陈锡康,东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陈玉伦,东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副会长李爱东以及理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崔芸庆,理事、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袁琦,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张念,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浪波等接待了客人。
        座谈会上,陈锡康会长对绵阳市律师协会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详细介绍了协会的组织架构与基本运作等。张勇会长感谢我会的接待和分享,并介绍了绵阳市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和律师业的发展情况。龙开族科长介绍了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律师事务所按位定人制度的背景和初衷。陈玉伦秘书长介绍了我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成立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内部治理、业务创新与服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朱小平副局长介绍我市律师管理工作“两结合”管理运行模式、做法和经验。他指出,“两结合”管理体制下的律师工作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律师协会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行业处分。律师协会在调查过程中认为有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及时将相关情况移送市司法局查处;司法局直接受理的投诉,认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律师协会进行查处或调解,职责范围明确清晰,保证投诉处理的工作效率。朱小平副局长还强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要重视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促所建。
        奉光明副局长感谢我会及律师同行毫无保留的分享,表示来我会“取经”受益匪浅,很受启发。对我会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对绵阳市现在正在进行的律师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等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并代表绵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邀请我会到绵阳做客交流。
        绵阳市律师协会一行在陈玉伦秘书长的陪同下还实地参观了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学习观摩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业务创新与服务拓展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东莞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讲话)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发言)


(四川省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奉光明讲话)
(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发言)
 
 
(座谈会互动交流)


(双方互赠纪念品)


(双方互赠纪念品)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