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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3-12-21     阅读:7,815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有效落实省、市有关部门“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我会拟联合市有关单位成立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进一步整合资源,动员全市广大律师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现就征集服务团成员事项通知如下:

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有关情况介绍

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2018437号)要求,并参照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成立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立的。第一届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于201910月组建成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活动;定期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调研活动,配合参与涉民营企业政策制定及立法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应邀参与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参与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办理组建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申报条件

(一)熟悉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三)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参与律师服务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愿意就相关履职要求作出书面承诺;

(五)其他情形。

、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填写《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加注意见后,由律所统一报市律师协会。

(二)评审

由我会联合市有关单位对申报律师进行评审。

(三)公布

评审确定服务团成员名单后,名单由我会在市律师协会官网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鼓励第一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积极申报;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组织本所律师申报,并于20231226日前将《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的电子版以WordPDF形式报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秘书处联系人:萧艺,联系电话:28826385E-MAILxxb@dgla.org.cn


附件:《第二届东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登记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