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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东莞律协“鲲鹏计划”暨第二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阅读:6,682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提高律师行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赋能大湾区律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实现深圳都市圈律师事务所区域联动、共享共建、合作共赢目标,东莞律协鲲鹏计划暨第二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拟于近期在东莞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惠州市律师协会、中山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主要面向深圳、东莞、惠州、中山四市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或合伙人律师,且在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职务。经协商,东莞分配23个参训名额。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31128-1130日,集中培训三天。

(二)培训地点

东莞旗峰山酒店(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32号)。

四、培训课程安排

本期培训班分为集中授课、分享互动、论坛等环节。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五、报名和推荐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113日至1112日。

(二)报名推荐条件

1.律师执业6年以上,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年以上,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

2.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

3.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律师事务所未参加过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首期培训班或广东省律师协会律所管理高级研修班(第一至第四期)的人员;

5.每家律师事务所限报一名参训人员。

(三)报名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律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

2.各律师事务所择优向市律师协会推荐。如律师事务所有党支部(含联合党支部)的,由所在党支部推荐并加盖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确认;如律师事务所没有党支部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确认。推荐截止时间:20231112日(星期日)。

3.秘书处汇总名单后,交由报名参训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对接理事出具意见,再报分管副会长审核。最终名单由我会根据报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但交通及食宿(有食宿需求的)费用需由参训人员自理;

2.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于20231112日(星期日)前将《第二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首期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12002597@qq.com

联系人:黄明(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联系电话:15999733044

附件:1.东莞律协鲲鹏计划暨第二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课程表

2.东莞律协鲲鹏计划暨第二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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