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建党98周年,按照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落实《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巿律师行业全体人员
1.已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由党支部组织全所的捐款活动;
2.尚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组织全所的捐款活动;
3.联合党支部不独立举行捐赠活动,第一、二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回各自的律师事务所捐款。
二、活动时间
6月28日至7月4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捐赠活动,本次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作硬性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倡导人人参与扶贫,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支持扶贫工作,确保捐款用于精准扶贫。
2.本次捐赠活动采取现金捐赠或转账捐赠两种形式,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捐款(现金或转账凭证)和捐款登记表(详见附件)交到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同时将捐款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12579174@qq.com。
3.所有捐赠款将由市律师协会统一汇集后汇缴至广东省律师协会接收捐款账户,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将及时在律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对各单位捐款情况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各单位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东莞市律师协会接收捐款账户
开户名:东莞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银行账户:44001775138050957383
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99829,传真:22508201,E-MAIL:412579174@qq.com。
附件: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捐款登记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