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律援助办事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归档质量。
联系人:陈逸影,谢志高;电话:22508566,22480212。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2018年1月7日
附件: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