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行业党委领导参加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

日期:2018-03-28     阅读:2,327次


2018年3月26日上午,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在省司法厅十七楼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王利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梁震、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昌晶,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等领导出席大会。全省21个地市司法局分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局领导,各地市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同志及律师党员代表,厅机关律管处、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厅直机关党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曾祥陆厅长代表省厅党委向省律师行业党委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喜迎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我们召开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省广大律师党员和全体律师的一件喜事,更是我省律师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引领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曾祥陆厅长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发展: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律师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一是要服务广东改革开放大局,坚持以“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统领,将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推动发展的资源,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优势。二是要创新丰富工作方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律师学院,联合党校、行政学院等定期举办全省律所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以点带面提升律所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主体作用。三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重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律师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四、省律师行业党委当前要做的几项重要工作。一是要抓紧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二是要指导督促各地市加快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在上半年完成地市律师行业党委的组建工作。三是要继续抓好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推行规范化建设。


梁震副厅长代表省律师行业党委发言。他指出,新成立的省律师行业党委将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省司法厅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促进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忠诚履行律师行业党委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律师党员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努力实现律师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我省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二是推动出台律师行业管党治党的思路措施。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研究出台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展党员难度大、支部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委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省律师行业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扎实履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当好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带头人,带动和促进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注重培养自身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等“八种本领”,提高适应新时代我省律师行业改革发展要求的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律师党员队伍,既切实维护律师党员执业权利,赢得律师党员的认同和支持,又严肃惩处律师党员违规行为,树立律师党员良好社会形象,以实际行动引领和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改革发展。

省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共9名,梁震任党委书记,肖胜方任党委副书记,王少敬、叶港、邢益强、吴兴印、张丽杰、陈伟文、黄婷(按姓氏笔画为序)任委员。

我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骆世明参加了本次大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报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司法部党组于2017年10月26日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简称“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负责指导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任党委书记。2017年10月31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举行第一次会议,对律师行业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截至2017年底,东莞市律师行业共有党员354人,其中党员律师279人,律师事务所非律师党员工作人员55人;党支部48个,其中设在律师事务所上的独立党支部45个,联合党支部2个和秘书处党支部1个,党的建设和指导工作实现本地律师业的全覆盖。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12月,是东莞市首个行业协会党委。市律师协会党委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党建在律师行业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工作水平,积极推动东莞市律师行业为东莞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012年以来,市律师协会党委先后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被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获评为东莞市五星级党组织、获命名为“党建示范点”;10个党支部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先进党组织,2个党支部获评为东莞市五星级党组织、5个党支部获评为东莞市四星级党组织、3个党支部被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党支部被东莞市司法局评为广东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市级示范点;20名(次)党员律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名党员律师被东莞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党员服务标兵;8名党员律师被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评为党员先锋;5名党员律师被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律师被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评为优秀党建挚友。

2017年12月,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党委共有委员7人,其中书记一人,副书记两人。经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自2018年1月3日起,“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这是东莞市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