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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我市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数据的通知

日期:2024-11-29     阅读:3,735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全省律师参与公益,提高公益法律服务的管理效率,实现信息的便捷上报、接收和查询,并生成公益法律服务统计分析图表,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律师公益事业的发展,省律师协会开发并推出公益法律服务系统,并于近期上线试运行。根据省律协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填报我市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数据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填报范围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系统设置了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接访值班服务、法援活动、捐赠折抵(省级及以上)、捐赠折抵(市级及以下)、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七类填报项目,具体如下:

(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1.参加基层党组织、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基金会等机构组建的各类公益律师服务团或公益项目并有效开展工作;

2.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普法讲师、法治栏目主讲人等,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和普法讲座活动;

3.参与具有公益属性的调解活动;

4.参加具有公益属性的立法、执法、司法、行政、城市发展、社会建设等建言献策并被采纳;

5.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符合帮扶条件的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6.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1.志愿参与抗震防洪;

2.志愿参与抢险救灾;

3.志愿参与抢险救灾参与;

4.志愿参与其他公益属性显著的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5.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6.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能够提供经依法登记的专门机构出具的志愿时长证明材料的。

(三)提供法律咨询接访值班服务

1.开展信访接待;

2.涉法涉诉案件化解;

3.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

4.为城市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5.协助基层治理。

(四)法援活动(已录取、未录取)

1.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2.参加“援藏律师服务团”;

3.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律师公益志愿活动。

(五)捐赠折抵(省级及以上、市级及以下):向经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进行公益捐赠。

(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填报指引

请各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化一体平台(登录网址:https://lawyermine.org.cn/),进入“公益法律服务”专区进行填报,详细填报流程请查阅《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系统操作手册》(详阅附件)。

四、其他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做好本单位公益法律服务数据收集、整理、填报、审核等工作,如在使用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化一体平台公益法律服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该系统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的,可通过本会秘书处反馈。

技术服务公司联系方式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052-9602E-MAIL12345@homolo.com

秘书处联系人:古晓晴,联系电话:22459905E-MAILxzb@dgla.org.cn

 

附件: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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