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司法部做好司法行政(含律师)统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评价体系》和《司法行政业务统计报表》的通知,从2018年起,我市使用司法部统一要求的《律师工作表》(见附件,共7个表格)报送数据。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填写报送上一季度《律师工作表》。请于在2018年4月4日前完成2017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填写及报送。(2017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表格分两份报送)
二、报送方式
在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数据统计直报系统未建立前,填写《律师工作表》后将Excel版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东莞市司法局律管科邮箱:dgsfjlgk@163.com,命名方式统一为:“×××律师事务所×××年《律师工作表》”或“×××律师事务所×××年××季度《律师工作表》”。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数据统计直报系统建立后将统一在平台进行报送,届时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填报《律师工作表》是司法部自上而下的统一部署,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抓紧做好的一项基本、基础的重要工作。《律师工作表》的填写报送情况将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随机抽查的重要依据,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该表的填写,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二)全国范围统一使用该表报送数据,司法部、司法厅对报送时间有明确的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报送。
(三)填报时请切记不要改变Excel表格的结构。
(四)为减轻律师事务所填写负担,《律师工作表》取代每月报送的《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从3月份起无需再报送。
(五)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司法局律管科联系。
附件:律师工作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陈奕妍,联系电话:224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