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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入“东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交流群”的通知

日期:2016-11-30     阅读:1,442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学习和交流,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已创建微信工作群,诚邀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群聊名称:东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交流群

  加入对象:东莞市各律师所合伙人

  交流内容: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模式、方法、经验、教训进行研究和探讨,鼓励发布律师管理和业务创新方面的文章、资讯、议题。

  加入方式:

  1.由本所已入群合伙人邀请加入;

  2.直接联系微信群管理员曾小伟(手机号13926877722);

  3.加微信群管理员曾小伟为微信好友(手机号即为微信号),再邀请加入。

   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积极加入微信群,共同打造东莞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和交流平台。

   人:曾小伟(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联系电话:13926877722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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